秀山网讯 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3月18日,县医疗保障组织召开了秀山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公共卫生救助中心和部分医药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传达了重庆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精神,就我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讲解。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和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质量监管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有关负责人就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据悉,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国家选择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7个副省级城市作为试点,选择部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品种进行带量采购,并在医保基金目录范围内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据介绍,此次4+7采购,共25种药品中选,平均降价52%,最高降幅96%,将有效解决医院药价贵”、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zonghexinwen/2020/1016/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