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稿 | 王浩
■ 编辑 |睿信咨询
上一期的文章,我们从医保和医药两个角度对医药行业变革进行深入分析,本期文章我们接着从医疗的角度来谈医药行业变革。
另外,面对即将而来的“十四五”,医药行业企业该如何提前进行战略布局,也是本期文章重点分析的内容。
三、医疗▌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旨在扭转当前不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围绕城乡协同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广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合理配置资源、有效盘活存量、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架构。
政府资金的大力投入加速了分级诊疗的进度,随着资金投入的落实,基层医院软硬件基础提升,逐步改变基层患者的诊疗意识,基层市场的扩大将为多个医疗领域带来增量市场。
2019年8月29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确定,浙江和山西2个试点省,567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进入“实质整合阶段”。
医共体绩效考核政策即将出笼,关注医共体作为整合型医疗的创新,将会成为医改新趋势,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力争到2020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薪酬绩效改革
国医改发〔2019〕3号《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各地要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及时利用好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积极探索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鼓励和允许各地、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加强指导。
2020年2月底前,各地要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有关政策。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医疗服务收入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具体办法。
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提出,重点将纳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及时公示。
国卫办医函〔2019〕90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配备使用情况;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合理用药考核。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2019年12月3日国卫办医函〔2019〕871号印发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
随着《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公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48家试点医院,将会进入扩大试点阶段。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随着医改新时代的到来,倒逼医院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服务功能定位由医疗服务数量型向医院功能定位转变,服务理念由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在医药行业大变革的背景下,医药行业已出现了明显的分化。
一方面,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整合和优化是未来中国医药行业的大趋势,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更加清晰,这也是政策引导的发展方向。
2018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的百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32.5%,而2015年仅为22.8%,提高近10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zonghexinwen/2020/1009/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