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中纪委相继发文,多个信息渠道显示,打击医药商业贿赂将从顶层设计开始推动,信息共享,强化监督,深入治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国家医保局一直在积极推进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在答记者问中,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曾提到一些数据:“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看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后,再有此类案件势必将计入医保局企业信用评价,直接影响到带量采购等工作。
并且,
比如,以四川成都自 6 月份以来的专项整治为例,据成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私自采购、开单提成、过度使用、先使用后入库、商业统方等违规违法行为,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院醒目位置等开设举报专区,以此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有的放矢整治医疗领域乱象。
三天的时间,国家三大机构相继发文,是该引起某些企业的重视了。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zonghexinwen/2020/1009/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