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相较于刑事风险,我国药品企业面临着更高的行政处罚风险,囿于药品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及所面临的执法环境,应该构建涉案药品企业行政合规激励机制。从实施药品企业行政合规激励的可行性来看,《药品管理法》确定的严罚原则使得涉案药品企业难以承受,法律授权和法律监督体系的重构形成对药企行政合规激励的控制,药品专业监管体系有力保障涉案药品企业落实合规激励协议。实施药品企业行政合规激励机制的路径:做好法律制度的构建,为合规激励提供法律支撑;转变药品企业监管执法理念,严惩中贯彻宽严相济原则;重视特色药品监管科学发展,构建协议履行人工智能监管平台;丰富权力监督手段,实行违法药品企业合规激励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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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6478/j.cnki.jbjpc.20220614.001
论文分类号:D922.16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qikandaodu/2022/0616/2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