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应性监管理论概述
2 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典型问题分析
2.1 监管立法的完善进度较缓慢
2.2 限制性监管模式问题突出
2.3 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监管效率较低
2.4 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3 回应性监管理论在药品安全监管模式中的应用研究
3.1 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监管立法的完善进度
3.2 运用优基监管理论来改善限制性监管问题
3.3 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共享模式,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率
3.4 发挥第三方监管的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4 结语
文章摘要:目的 探讨回应性监管理论在我国目前药品安全监管模式中的应用,为后续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以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回应性监管理论为依据,通过研究其三个理论基础、理论的主体内容、衍生理论等方面,分析该理论的内在实质,在研究我国目前的药品安全监管现状后,总结出几个典型问题,并尝试将回应性监管理论应用于我国的药品安全监管实际中来。结论 尽管回应性监管理论起源于公共管理学科,该理论仍然可以在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发挥原则上的指引作用,为后续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的模式提供理论方面的参考依据。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林琳
作者单位: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论文DOI:10.14066/j.cnki.cn21-1349/r.2020.0627
论文分类号:R95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qikandaodu/2022/0512/2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