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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药品评价
主办:江西省药学会
主管: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ISSN:1672-2809
CN:36-1259/R
语言:中文
周期:半月刊
影响因子:0.258799999952316
被引频次:14964
数据库收录:
化学文摘(网络版);期刊分类:药学
期刊热词:
糖尿病,2型糖尿病,合理用药,药物治疗,胰岛素,临床药师,安全性,疗效,二甲双胍,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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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地区聚乙二醇干扰素抗乙肝病毒治疗不良反

来源:药品评价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9 12:4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聚乙二醇干扰素(Pegylated Interferon,PEG)是一种长链的以重复的乙二醇氧化乙烯为基础结构的大分子聚合物,常用来进行蛋白质的修饰[1]。一项汇集了1977~2013年的临床研究的Mata分析

聚乙二醇干扰素(Pegylated Interferon,PEG)是一种长链的以重复的乙二醇氧化乙烯为基础结构的大分子聚合物,常用来进行蛋白质的修饰[1]。一项汇集了1977~2013年的临床研究的Mata分析提示PEG治疗乙型肝炎的临床疗效肯定[2]。PEG既往不良反应报道有流感症状、抑郁、甲状腺功能改变等。严重的不良反应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扩张性心肌病,心包炎等[3-4]。闽南沿海地区(厦门、漳州、泉州)为CH-B高发区,抗病毒治疗人群广。因此本研究探讨该地区患者使用PEG所致不良反应的规律及特点,了解PEG在闽南沿海地区乙型肝炎病毒患者治疗中的安全性,为该地区人群临床用药安全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PEG病例资料来源于我院HIS系统数据库中2012年8月~2014年8月住院患者的病例。病例人群来源地:厦门、漳州、泉州。PEG不良反应病例资料来源于我院2012年8月~2014年8月上报至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使用PEG住院患者人次:4 336; 不良反应(ADR)发生人次:407。 1.2 研究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PEG所导致的ADR人群、不同类型ADR发生率、ADR严重程度、ADR发生的特点进行收集。病例资料采用纳入、排除、评价标准。 1.2.1 纳入标准 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依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2010版)。患者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标准按照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1年)。入选病例均为住院期间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的患者,且患者首次使用PEG抗病毒治疗前,无发热、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自身免疫性抗体等辅助检查无异常。 1.2.2 排除标准 剔除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的门诊患者。剔除使用PEG治疗丙型病毒型肝炎病例,剔除首次使用PEG抗病毒治疗前,发热、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自身免疫性抗体等辅助检查异常的病例。 1.2.3 评价标准 严重程度判断标准参照4.0版CTCAE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严重程度分为5级,临床描述:1级:轻度;无症状或轻微;仅为临床或诊断所见;无需治疗。2级:中度;需要较小、局部或非侵入性治疗;与年龄相当的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受限。3级:严重或者医学上有重要意义但不会立即危及生命;导致住院或者延长住院时间;致残;个人日常生活活动受限。4级: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5级:与不良事件(AE)相关的死亡。 2 结果 2.1 基线特征 收集的ADR病例总共有407例。其中男性患者288例(71%),女性患者119例(29%)。平均年龄为(33±12)岁。患者均为亚洲人群。24例(5.9%)患者合并肝硬化。见表1。 表1 患者基线特征特征 n=407年龄(岁) 33±12性别,n(%)男288(71)女119(29)种族,n(%)亚洲人 407(100)病理学诊断,n(%)合并肝硬化 24(5.9)无合并肝硬化 383 (94.1)干扰素治疗史,n(%) 14(3.4)其他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史,n(%) 23(5.7)药物不良反应史,n(%) 51(12.5)血红蛋白(g/L) 125 ± 23红细胞数(1012/L) 4.0 ± 0.4血小板(109/L) 135 ± 46白细胞(109/L) 6.0 ± 1.8中性粒细胞数(109/L) 4.8 ± 1.3 2.2 ADR与性别分布 ADR发生率为9.39%。见表2。 2.3 ADR类型 ADR类型主要有骨髓抑制(66.34%)、流感样症状(16.46%)、甲状腺功能异常(12.29%)、自身抗体异常(2.70%)、其他(血糖异常、皮疹、脱发等)(2.21%)。除了自身抗体异常男性发生率较女性低外,其余男性发生率均较女性高。 2.4 ADR程度 ADR发生的严重程度各有差异,其中1级占39.07%,2级占51.35%,3级占9.58%。骨髓抑制:2级>1级>3级;流感样症状:1级>2级>3级;甲状腺功能异常:2级>1级>3级;自身抗体异常均为1级;其他(血糖异常、皮疹、脱发等):1级>2级。 表2 ADR发生率与性别分布性别 ADR例数(n) 使用PEG例数(n)ADR发生率(%) χ2 P 总体ADR发生率(%)男288 3 222 8.94 2.96 >0.05 9.39女119 1 114 10.68 表3 ADR发生特点ADR类型 发生例数(n) 发生时间(周) 平均发生时间(周) 恢复时间(周) 平均恢复时间(周)骨髓抑制 270 0.4~85.7 17.6±6.2 4.3~34.3 13.7±5.8流感样症状 67 0.1 0.1±0.0 0.4 0.4±0.0甲状腺功能异常 50 4.3~98.6 27.0±18.2 17.1~38.6 23.1±12.8自身抗体异常 11 8.6~81.4 41.1±25.6 4.3~25.7 21.0±9.5其他 9 0.1~21.4 5.6±1.9 0.3~8.6 1.3±1.1 2.5 ADR特点 骨髓抑制发生时间最短在用药0.4周后发生,最长为用药后85.7周发生。平均发生时间为(17.)周。骨髓抑制异常指标恢复时间差异较大。最短4.3周,最长34.3周。平均恢复时间(13.)周。见表3。 3 讨论 闽南沿海地区乙肝患者PEG所致ADR发生率为9.39%。根据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确定的不良反应等级标准,分级为常见级。说明PEG用于闽南地区人群,易发生ADR。提示临床做好评估工作,密切关注患者使用PEG过程中ADR风险,减少ADR发生。 既往研究报道PEG可致流感综合征、疲劳、白细胞下降、注射局部反应、肌肉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流感样症状发生率为66%。ESAs 研究资料提示PEG用于丙肝人群,疲劳发生率最高[5]。本研究中骨髓抑制发生率较高,占66.34%。可能与中国人群的种族基因差异有关。因此应加强该地区用药患者骨髓抑制的监测。 毕京峰等证实PEG用于中国健康人群,不良反应程度较轻。既往报道PEG与ETV联合用药,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为6%[6]。本研究中,PEG用于闽南地区CHB患者,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1级、2级ADR发生率较高,没有影响到患者生命安全。说明该地区患者整体用药安全性较高。 骨髓抑制发生时间差别较大,发生时间最短为0.4周,最长为85.7周。ADR异常指标恢复至正常时间差别较大,最短为4.3周,最长为34.3周。这与ADR的严重程度及机体的自我调节有关,同时药物的干预影响了指标恢复的时间。本研究中没有患者因为骨髓抑制,而发生感染、出血,这与既往的报道相一致[7]。有研究提示:严重的不良反应在合并肝硬化与不合并肝硬化患者均有发生,疲劳,厌食,血小板减少合并肝硬化患者发生率高于不合并肝硬化患者[8]。本研究中,合并肝硬化患者,3级骨髓抑制发生率并没有高于未合并肝硬化患者。大部分1级、2级骨髓抑制患者通过口服鲨肝醇片、多糖蛋白片,平均13.7周后缓解。PEG所导致的贫血比较轻( 平均10 g/ L) ,停药后可以恢复。以上数据表明骨髓抑制常为一过性,随着疗程进行可逐渐自行缓解。这与Zizer等研究证实IFN 引起的骨髓抑制大多数是可逆性的结论是一致的[9]。 既往报道流感样症状常常在PEG注射第一针时发生,持续24~48小时。本研究中患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时间与既往报道一致。既往研究报道流感样症状比较严重,治疗5~6周后缓解[10]。本研究中患者平均0.4周恢复正常。说明该地区患者流感样症状缓解时间较以往报道提前。 甲状腺功能异常最短发生在4.3周,最长发生在98.6周。说明患者存在基因组学的差异,用药个体差异性大。本研究中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平均为25.7周,既往研究13周发生,提示该地区人群甲状腺功能异常发生时间较晚。 PEG作用于免疫系统,多次用药后,可产生自身抗体,导致免疫紊乱。研究资料表明大多数患者在PEG停药后恢复,但是使用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治疗是必要的。本研究中63.64%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节,或PEG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异常指标恢复正常,说明患者具有自身调节机制,自身抗体紊乱具有可逆性。 PEG既往不良反应曾报道患者心包炎、慢性炎性脱髓鞘病、间质性肺炎、视网膜疾病、缺血性结肠炎等。与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相比,闽南地区患者ADR常见,以1级、2级ADR为主。希望有更多的调查为中国人群使用PEG提供安全参考资料。 聚乙二醇干扰素(Pegylated Interferon,PEG)是一种长链的以重复的乙二醇氧化乙烯为基础结构的大分子聚合物,常用来进行蛋白质的修饰[1]。一项汇集了1977~2013年的临床研究的Mata分析提示PEG治疗乙型肝炎的临床疗效肯定[2]。PEG既往不良反应报道有流感症状、抑郁、甲状腺功能改变等。严重的不良反应有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扩张性心肌病,心包炎等[3-4]。闽南沿海地区(厦门、漳州、泉州)为CH-B高发区,抗病毒治疗人群广。因此本研究探讨该地区患者使用PEG所致不良反应的规律及特点,了解PEG在闽南沿海地区乙型肝炎病毒患者治疗中的安全性,为该地区人群临床用药安全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PEG病例资料来源于我院HIS系统数据库中2012年8月~2014年8月住院患者的病例。病例人群来源地:厦门、漳州、泉州。PEG不良反应病例资料来源于我院2012年8月~2014年8月上报至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使用PEG住院患者人次:4 336; 不良反应(ADR)发生人次:407。 1.2 研究方法 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PEG所导致的ADR人群、不同类型ADR发生率、ADR严重程度、ADR发生的特点进行收集。病例资料采用纳入、排除、评价标准。 1.2.1 纳入标准 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依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2010版)。患者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标准按照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1年)。入选病例均为住院期间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的患者,且患者首次使用PEG抗病毒治疗前,无发热、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自身免疫性抗体等辅助检查无异常。 1.2.2 排除标准 剔除使用PEG抗乙肝病毒治疗的门诊患者。剔除使用PEG治疗丙型病毒型肝炎病例,剔除首次使用PEG抗病毒治疗前,发热、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自身免疫性抗体等辅助检查异常的病例。 1.2.3 评价标准 严重程度判断标准参照4.0版CTCAE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严重程度分为5级,临床描述:1级:轻度;无症状或轻微;仅为临床或诊断所见;无需治疗。2级:中度;需要较小、局部或非侵入性治疗;与年龄相当的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受限。3级:严重或者医学上有重要意义但不会立即危及生命;导致住院或者延长住院时间;致残;个人日常生活活动受限。4级: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5级:与不良事件(AE)相关的死亡。 2 结果 2.1 基线特征 收集的ADR病例总共有407例。其中男性患者288例(71%),女性患者119例(29%)。平均年龄为(33±12)岁。患者均为亚洲人群。24例(5.9%)患者合并肝硬化。见表1。 表1 患者基线特征特征 n=407年龄(岁) 33±12性别,n(%)男288(71)女119(29)种族,n(%)亚洲人 407(100)病理学诊断,n(%)合并肝硬化 24(5.9)无合并肝硬化 383 (94.1)干扰素治疗史,n(%) 14(3.4)其他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史,n(%) 23(5.7)药物不良反应史,n(%) 51(12.5)血红蛋白(g/L) 125 ± 23红细胞数(1012/L) 4.0 ± 0.4血小板(109/L) 135 ± 46白细胞(109/L) 6.0 ± 1.8中性粒细胞数(109/L) 4.8 ± 1.3 2.2 ADR与性别分布 ADR发生率为9.39%。见表2。 2.3 ADR类型 ADR类型主要有骨髓抑制(66.34%)、流感样症状(16.46%)、甲状腺功能异常(12.29%)、自身抗体异常(2.70%)、其他(血糖异常、皮疹、脱发等)(2.21%)。除了自身抗体异常男性发生率较女性低外,其余男性发生率均较女性高。 2.4 ADR程度 ADR发生的严重程度各有差异,其中1级占39.07%,2级占51.35%,3级占9.58%。骨髓抑制:2级>1级>3级;流感样症状:1级>2级>3级;甲状腺功能异常:2级>1级>3级;自身抗体异常均为1级;其他(血糖异常、皮疹、脱发等):1级>2级。 表2 ADR发生率与性别分布性别 ADR例数(n) 使用PEG例数(n)ADR发生率(%)χ2P总体ADR发生率(%)男288 3 222 8.94 2.96 >0.05 9.39女119 1 114 10.68 表3 ADR发生特点ADR类型 发生例数(n) 发生时间(周) 平均发生时间(周) 恢复时间(周) 平均恢复时间(周)骨髓抑制 270 0.4~85.7 17.6±6.2 4.3~34.3 13.7±5.8流感样症状 67 0.1 0.1±0.0 0.4 0.4±0.0甲状腺功能异常 50 4.3~98.6 27.0±18.2 17.1~38.6 23.1±12.8自身抗体异常 11 8.6~81.4 41.1±25.6 4.3~25.7 21.0±9.5其他 9 0.1~21.4 5.6±1.9 0.3~8.6 1.3±1.1 2.5 ADR特点 骨髓抑制发生时间最短在用药0.4周后发生,最长为用药后85.7周发生。平均发生时间为(17.)周。骨髓抑制异常指标恢复时间差异较大。最短4.3周,最长34.3周。平均恢复时间(13.)周。见表3。 3 讨论 闽南沿海地区乙肝患者PEG所致ADR发生率为9.39%。根据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确定的不良反应等级标准,分级为常见级。说明PEG用于闽南地区人群,易发生ADR。提示临床做好评估工作,密切关注患者使用PEG过程中ADR风险,减少ADR发生。 既往研究报道PEG可致流感综合征、疲劳、白细胞下降、注射局部反应、肌肉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流感样症状发生率为66%。ESAs 研究资料提示PEG用于丙肝人群,疲劳发生率最高[5]。本研究中骨髓抑制发生率较高,占66.34%。可能与中国人群的种族基因差异有关。因此应加强该地区用药患者骨髓抑制的监测。 毕京峰等证实PEG用于中国健康人群,不良反应程度较轻。既往报道PEG与ETV联合用药,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为6%[6]。本研究中,PEG用于闽南地区CHB患者,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1级、2级ADR发生率较高,没有影响到患者生命安全。说明该地区患者整体用药安全性较高。 骨髓抑制发生时间差别较大,发生时间最短为0.4周,最长为85.7周。ADR异常指标恢复至正常时间差别较大,最短为4.3周,最长为34.3周。这与ADR的严重程度及机体的自我调节有关,同时药物的干预影响了指标恢复的时间。本研究中没有患者因为骨髓抑制,而发生感染、出血,这与既往的报道相一致[7]。有研究提示:严重的不良反应在合并肝硬化与不合并肝硬化患者均有发生,疲劳,厌食,血小板减少合并肝硬化患者发生率高于不合并肝硬化患者[8]。本研究中,合并肝硬化患者,3级骨髓抑制发生率并没有高于未合并肝硬化患者。大部分1级、2级骨髓抑制患者通过口服鲨肝醇片、多糖蛋白片,平均13.7周后缓解。PEG所导致的贫血比较轻( 平均10 g/ L) ,停药后可以恢复。以上数据表明骨髓抑制常为一过性,随着疗程进行可逐渐自行缓解。这与Zizer等研究证实IFN 引起的骨髓抑制大多数是可逆性的结论是一致的[9]。 既往报道流感样症状常常在PEG注射第一针时发生,持续24~48小时。本研究中患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时间与既往报道一致。既往研究报道流感样症状比较严重,治疗5~6周后缓解[10]。本研究中患者平均0.4周恢复正常。说明该地区患者流感样症状缓解时间较以往报道提前。 甲状腺功能异常最短发生在4.3周,最长发生在98.6周。说明患者存在基因组学的差异,用药个体差异性大。本研究中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平均为25.7周,既往研究13周发生,提示该地区人群甲状腺功能异常发生时间较晚。 PEG作用于免疫系统,多次用药后,可产生自身抗体,导致免疫紊乱。研究资料表明大多数患者在PEG停药后恢复,但是使用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治疗是必要的。本研究中63.64%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节,或PEG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异常指标恢复正常,说明患者具有自身调节机制,自身抗体紊乱具有可逆性。 PEG既往不良反应曾报道患者心包炎、慢性炎性脱髓鞘病、间质性肺炎、视网膜疾病、缺血性结肠炎等。与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相比,闽南地区患者ADR常见,以1级、2级ADR为主。希望有更多的调查为中国人群使用PEG提供安全参考资料。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qikandaodu/2021/0709/1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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