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作为江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城市,在积极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以阳光挂网议价为基础,创新性地将“组团”和“拼团”两种电商运营模式与药品招采相结合,形成了药品“供给侧联盟带量采购”的新模式,切实降低了药价,为医药招采探索了全新的路径。
1 供给侧联盟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
1.1 建立医药阳光招采平台
无锡市作为江苏省唯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于2019年年底建成无锡医药阳光招采平台(江苏省平台无锡专区)。
1.1.1 入驻机构。截至2019年12月,全市140 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入驻无锡医药阳光招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平台注册的医药企业达4000 多家。其中,38 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金保专网实现平台与医疗机构HIS 系统直联,6 家主要药品配送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平台与企业内部管理ERP系统直联。同时,平台与无锡市9 家银行进行对接,完成支付信息的直接采集。平台实现了对入驻机构的“招、采、配、用”全覆盖,确保了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效性。
1.1.2 平台服务。平台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挂网议价等多种招采方式。通过对招标、采购、支付、结算、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全流程记录、全流程参数提示、全流程信息预警、多维度动态分析,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商流、票据流五流合一,为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线上交易提供全方位服务。
1.1.3 平台监管。通过平台,可以从全业务流程(招、采、配、用)、全业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和各监管主体(医保局、卫健委、纪委监委机关等)这三个维度实现医药招采的一体化监测监管目标。其中,各级医保部门可对全流程业务数据进行实时监督,各级卫健等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数据分析,纪委监委机关可进行全范围异常行为监控和再监督。
1.2 医疗机构“组团”带量议价
医疗机构一方面作为患者使用药品的供给者,对药品使用量有较好的预判力;另一方面因院内成本控制要求,对药品价格的动态变化有敏锐的洞察力。无锡市积极发挥医疗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探索创新了医疗机构“组团”带量议价采购,其主要方式是无锡市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用药需求自行组成动态联盟,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带量议价采购。
在每一次“组团”带量议价采购中,发起单位为此次采购联盟的盟主,由其制定带量议价的药品目录和用量,并可邀请相关医疗机构参与联盟,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用药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参团,并确定本次参团采购量。盟主依据此次“组团”的总采购量与生产企业开展议价工作,形成的议价结果仅对此次参与联盟的医疗机构有效,并成为后期挂网价格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但不直接改变药品平台挂网价格。参与联盟的医疗机构根据议价结果与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内容严格履约。
2020年5月,无锡市A 医疗机构在无锡医药阳光招采平台自主发起对“肝素钠注射液”这一药品的“组团”采购邀请,包括B 医疗机构在内的多家医疗机构自主加入本次采购联盟,最终形成了5 家医疗机构组成的带量采购联盟。A 医疗机构作为盟主与平台挂网企业进行自主议价,肝素钠注射液价格从每支11.6 元下降至每支不到11 元。
这种“组团”采购方式不仅激发了医疗机构使用挂网药品的积极性,充分尊重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同时也得到了药品生产企业的欢迎,使药品价格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1.3 药企“拼团”带量邀约
目前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以及各省市开展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阳光挂网采购,基本都是由医疗机构根据采购需求发起。而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生产供应体系中供给侧的源头,对药品价格制定也具有发言权。为了激发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无锡市允许其在无锡医药阳光招采平台采用电商“拼团”的营销模式,根据自身经营策略主动发起议价邀请,自主设定此次“拼团”的供应量和价格。
在每一次药品生产企业发布“拼团”带量邀约时,当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邀约条件符合医疗机构的采购预期,一家或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可组成“拼团”采购联盟,就采购量、采购时限、回款天数等条件与药企协商并在平台线上确认后,邀约成立。之后,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并按照协议严格履约。和“组团”模式一样,议价结果仅对参加联盟的医疗机构有效并作为后期挂网价格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但不直接改变药品平台挂网价格。
文章来源:《药品评价》 网址: http://www.yppjzzs.cn/qikandaodu/2021/0305/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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